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900385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婚姻登记篇) | ||
文 号: |
(一)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1.双方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1.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当事人持有规定国内、国外居民应提交的身份证件。
(五)离婚登记流程
1.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无误后,自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次日开始计算冷静期,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在冷静期满后的下一个三十日内,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在冷静期满后的下一个三十日内,双方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六)“离婚冷静期”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期间的起算】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算,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离婚冷静期”的计算: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次日开始计算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例如:2023年1月4日提交离婚申请,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3日为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当事人可前往婚姻登记处撤销离婚申请;
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3月5日内当事人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在此期间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