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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638002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2024年社会救助信息:4月份起全市城乡低保提标
文  号:
2024年社会救助信息:4月份起全市城乡低保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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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782元/人、月,平均增幅6%;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6828元/人、年,平均增幅12%。其中:西秀区、平坝区、开发区、黄果树城市低保标准为80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852元/年;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756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804元/年。新标准从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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