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4020717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2021年社会救助信息公开(11月) | ||
文 号: |
1、2021年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650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4320元/人、年,其中:西秀区、平坝区、开发区、黄果树城市低保标准为67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332元/年;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62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308元/年。
2、2021年11月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7948户38946人,累计发放资金18119.5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2413户94926人,累计发放资金27752.37万元。
3、2021年11月全市共有共有特困对象4387人,全市平均基本生活标准达11700元/年,累计发放供养金5378.94万元。
4、2021年11月全市实施临时救助8021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30.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