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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十四条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平坝区安平街道、羊昌乡龙海路、四道坝路、罗神坝路等12条道路的命名(更名)已经由安顺市人民政府批准命名,现予以公告。
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附件1-1:安顺市地名命名更名公告表(2024年4号)
附件1-2:安顺市地名命名更名公告表(2024年4号)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