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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1 14:41     字体:[]

各县(区)民政(社管)局,市直民政系统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顺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 要论述和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 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市“两会”以及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市委“1558”发展思路,认真履行新时代新征程民政职责使命,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安顺新篇章作出民政应有贡献。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 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研讨,在全市民政系统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氛 围。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 动高质量发展、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工作举措。

(二)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 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到“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民政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在“常态化、长效化”上下功夫,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始终围绕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持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聚焦民政各领域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认真研究问题、分析问题、破解难题。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时刻把为民造福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实施好民生项目,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多谋实策、多出实招、多办实事。加强制度建设,把破解发展难题的有效举措、解决问题的硬招实招,固定形成具体工作机制,确保抓源治本、常治长效。

二、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四)全面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认定,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强化社会救助提质增效,推动构建梯度救助格局。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深化“救急难”机制,提高临时救助制度可及性和时效性,对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临时救助人数较上年增长10%。健全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6%、12%的增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相应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促进困难群众增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五)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强化低保对象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有效衔接,推动实现“应兜尽兜、应纳尽纳”。依托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预警功能,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数据共享常态化,推动落实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拓展核对查询服务范围。持续做好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强化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和动态管理,加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认定监测,全面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认定工作,守住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盘,拓宽低收入人口监测面,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低保和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下放乡镇(街道)数量达50%。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每个县均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按照省级安排,探索推进“黔心助”救助品牌建设改革试点。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基层创新实践活动,每个县(区)培育打造一个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典型案例。持续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作用,优化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机制,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持续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救助。

(七)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探索尽职免责机制建设。加大社会救助数字监督力度,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评估,推动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三、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大力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提质改造,不断提升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积极申报安顺市儿童福利院提质改造项目,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印发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方案》(民办函〔2023年〕42号),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业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管理服务措施,强化儿童入院、在院、离院闭环管理服务。做好镇宁县儿童福利院供养儿童向市儿童福利院转移相关工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资金管理,严防套取挪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等违规行为。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建设,以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一人一档”硬要求。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

(九)完善儿童福利领域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配合省级完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规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认定工作。

(十)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心关爱服务。深化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救助保护留守困境儿童工作的通知》。认真履行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权益保障牵头职责,做好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关爱帮扶工作。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支持各地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运行,指导各地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覆盖开展基层儿童工作者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关爱服务能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重点抓好防自杀、防性侵、防溺水“三防”工作。

(十一)坚持依法收养。提高收养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实施收养评估工作,切实保障被收养儿童权益。加强收养档案管理、收养业务培训,提高收养登记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

四、健全和理顺老龄工作机制体制

(十二)完善老龄工作顶层设计和督促落实。比照省级设老龄工作机构,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全面充实工作力量。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聚焦解决体制机制中的重点难点,聚焦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三大支撑体系建设,推动银发经济发展,着力构建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老龄社会治理体系。紧盯国家、省级有关政策制定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工作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老龄工作的具体任务,完善细化老龄工作目标任务。

五、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十三)统筹谋划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地贯彻落实《贵州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的实施方案》《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重点内容纳入市县高质量考核指标。督促各县(区)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发布。

(十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比重,新增投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0个以上,持续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各地打造示范性老年助餐点,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再打造4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全力办好2024年民生实事,加大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力度,完成1000户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积极申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专项行动项目。

(十五)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比重,组织动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机构,全市至少动员新增222名低保中的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进一步提高民政特困供养对象的集中供养率,新增动员235名失能半失能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规范结果运用。指导各地做好符合条件的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奖补和一次性运营奖补工作。

(十六)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县乡村三级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未提质改造的县级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院进行提质改造,因地制宜提质改造一批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养老服务,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示范性幸福院建设,全市打造8个示范性农村幸福院,对示范性农村幸福院给予运营奖补。

(十七)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市级全年不少于2次、县(区)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实地检查。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六、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十八)强化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将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社会组织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两纳入”(推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组织章程),实现登记管理和党的建设一体推进和同步落实。积极配合组织、社会工作等部门进一步理顺和完善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主动配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加强全市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组织建设,强化拟任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任前审查、谈话工作,配齐配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做好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的“孵化”和“优化”工作,持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十九)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坚持社会服务机构双重管理体制,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意见征询,完善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任前审查程序,探索开展社会组织新任法定代表人公示和约见,推行社会组织暨新任法定代表人行为规范承诺制,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责任,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层级、领域和类型分布。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窗口功能,理顺登记和管理职责,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行社会组织登记首问全程负责制,提升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水平和便捷程度。全面规范社会组织理事会设置,按照“一届一备、变更必备”的原则严格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在登记、变更和年检环节同步规范理事会设置,出台社会组织内部制度参考文本,推进全市社会组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

(二十)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以及老龄、儿童、救助等领域决策部署和改革要求,依法加强社会组织分类监管。强化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人员登记信息更新,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分行业管理,推进年检成果应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普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信息公开和共享,推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加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力度,持续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实施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持续强化涉企收费治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举办论坛研讨会管理,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增强防范化解风险意识,将风险防范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常态化打击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稳妥做好重点个案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结构。用好中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发挥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作用,加强社会组织线上线下活动治理,提升智能监管水平,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二十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充分运用等级评估、信用名单、信息公开等政策工具,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开展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品牌建设、诚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试点示范推进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试点项目,培育枢纽型平台型社会组织,打造社区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不断巩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成果。分类指导市、县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指导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紫云县、关岭县做好与全国性、全省性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广泛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消费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七、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开展《慈善法》以及配套政策宣传贯彻、培训等系列活动,提升依法行善、依法治善能力。配合省厅推动出台《贵州省慈善条例》。

(二十四)加强慈善活动监管。建立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慈善工作合力,建立慈善活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开展、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管,重点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及善款的募集管理使用。实施“阳光慈善”工程,进一步提升公益活动的透明度,配合推进贵州省慈善信息平台建设。

(二十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安排福彩公益金支持慈善组织开展募捐宣传等活动,提供社会服务。组织参加首届“贵州慈善奖”表彰大会,激发更多社会力量投身慈善事业。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加大对慈善组织、慈善人物、慈善事迹的宣传,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培育社会大众慈善意识。

(二十六)激发社会慈善活力。引导、支持动员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各界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慈善信托等方式参与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信托,规范应急慈善,扩大慈善募捐总量。拓宽慈善组织募捐渠道,发展互联网慈善,联合互联网募捐平台开展“99公益日”等互联网募捐活动。

(二十七)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加大销售渠道拓展力度,推进销售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分级分类管理。创新营销活动,不断挖掘市场潜力。推动责任彩票建设,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强化内部控制,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坚守公益初心,加强公益和品牌宣传,提升公益传播效力。2024年,力争完成省下达的福利彩票销售任务数。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二十八)进一步优化殡葬管理服务。继续组织实施《安顺市殡葬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制定全市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殡葬设施规划,持续推进普定县、镇宁县、黄果树旅游区殡仪馆建设。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积极争取省厅以奖代补资金支持乡镇集中治丧点建设。完善殡葬信息数据库功能,推广“身后事”网上办、一次办。加强全市殡葬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续开展殡葬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做好殡葬审计整改工作。引导规范网络祭扫,做好清明节祭扫等工作,持续推进丧葬领域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

(二十九)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持续开展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指导各县(区)完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提升数据质量。会同市精神文明办抓好婚丧移风易俗工作,充分发挥婚丧移风易俗监测评估成果,持续推进婚俗改革。健全完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6个建制县必须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所有离婚登记事项办理前必须进行离婚劝和、关系调试服务。规范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加强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和行风建设。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安全保护。

(三十)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持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强化数据比对,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监管。推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提质改造。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确保65%的县(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45%以上。持续开展“福康工程”“温暖贵州·伤残康复”等公益活动。会同残联开展成年残疾人监护情况摸底调查,贯彻落实省厅出台的残疾人照护、监护有关服务政策。

(三十一)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强化发现报告、街面巡查、救助寻亲、落户安置和源头预防等工作环节措施。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做好特殊时段救助管理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巩固中央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组织开展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九、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三十二)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精神,提升行政区划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宣传,推动形成关注和重视行政区划历史文化的良好氛围。持续稳慎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维护行政区划管理法规政策和工作纪律严肃性。

(三十三)提升地名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研究完善地方配套管理制度规范,构建“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新格局。继续健全完善地名工作协调机制,做好重要地名专项工作,严格落实地名命名更名、 备案公告、地名使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地名使用管理规范有序。注重历史文化传承,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坚决杜绝在城乡建设中乱改老地名现象。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推进建立地名文化保护名录体系。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地名文化公益宣传,依托地名宣传安顺历史传承、人文风貌、自然景观、资源物产、发展成就等,助力安顺旅游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三十四)深化区划地名信息成果应用。健全完善区划地名信息数据采集更新、质量控制、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群众意见建议办理和抽验评估反馈整治机制,推动标准地名共享应用,提升区划地名数据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乡村地名建设,认真做好2024年“乡村著名行动”示范点创建工作。

(三十五)提升平安边界治理效能。会同六盘水市有序完成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年度任务,进一步查明界线两侧地物地貌变化情况、界桩及其方位物变化情况,宣传管界治界法规,及时消除纠纷隐患。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深入开展睦邻友好活动,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晤、联合预防、联合调处、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积极防范化解边界地区重大风险,维护边界安全稳定。结合基层精细化治理需要,鼓励有条件地方稳慎探索开展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推进边界治理创新。

十、筑牢民政事业现代化发展基础

(三十六)强化规划引领,夯实项目基础,提高资金绩效。按照安顺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要求,强化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监测。全力做好向上争资争项工作,争取上级最大程度资金支持,并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及申报工作。加强2024年民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督促、指导、调度工作,发挥项目建设对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民政领域闲置低效项目盘活力度,发挥项目使用效益。加强民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加强福彩公益金绩效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十七)加快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依法决策, 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等合法性(法制)审核。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制定出台全市民政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深入开展年度执法监督工作。加大民政普法力度,持续抓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加强宪法、民法典和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十八)持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持续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信息化、档案管理等工作,做好政务运转保障服务。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充分运用年度综合考核、平安建设考评、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等考核“指挥棒”,加强跟踪督查问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落实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和保障工作。做好民政领域统一战线、工会、青年、妇女、科学技术等工作。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民政工作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开展重点主题宣传活动。

(三十九)筑牢民政事业安全发展防线。加强阵地建设管理, 做好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以重点时期信访维稳工作为主线,做好民政领域信访工作,推进重复信 访治理。统筹抓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反恐怖工作、重大风险防范、保密管理、统一战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和应急值守等工作。强化“两微一站”宣传平台运维管理,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审核和发布工作。

十一、扎实推进自我革命,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四十)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提醒教育广大民政党员干部知敬畏、懂法纪、明规矩。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对胆敢向民生资金款物伸手的,对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的,将依法依规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持续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以抓整改促进工作提升,以抓整改推动制度建设,以抓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着力在全市民政系统营造“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良好风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调研,对于不合理的程序、内容等,该简化的简化,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切实把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

(四十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定期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全力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安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民政领域统战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市直民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四十二)深化作风革命推进作风建设。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工作作风狠抓落实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严、真、细、实、快、好”六字要求,持续深化作风革命,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大力鼓励实干、崇尚实干,努力在全市民政系统营造“靠作风吃饭、用数字说话、凭实绩交卷”的浓厚氛围,切实以过硬作风保障民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十三)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民政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书,作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抓好深入学习,切实领会其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系统把握其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这一科学理论统一思想认识、把握职责定位、研判面临形势、理清思路重点、攻克堵点障碍,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力量。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新职能新定位,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学政策、学业务,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敢于担当作为,更好为民尽责,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能力本领,立足工作岗位,潜心研究业务工作,抓紧补齐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全面提升专业技能和能力素养,争做民政工作的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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