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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安顺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96.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等方面支出。
(一)残疾人福利类20万元。支持西秀区精神病医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10万元;普定县精神病医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10万元。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116万元。支持全市孤儿助学工程116万元,其中:市儿童福利院4万元、西秀区20万元、平坝区29万元、普定县18万元、镇宁自治县9万元、关岭自治县18万元、紫云自治县9万元、开发区2.5万元、黄果树6.5万元。
(三)社会公益类35.6万元。支持关岭自治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购买服务及社工站建设17.8万元、紫云自治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购买服务及社工站建设17.8万元。
(四)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125万元。支持关岭自治县55万元;紫云自治县70万元。
二、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达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696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1440.5万元。
1、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补助832.5万元。用于支持西秀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补助134.75万元;平坝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补助41.25万元;普定县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补助132万元;镇宁自治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68万元;镇宁自治县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补助92.5万元;关岭自治县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补助99万元;紫云自治县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补助110万元;开发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补助27.5万元;黄果树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补助27.5万元。
2、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盘活补助142万元。用于支持西秀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盘活补助30万元;平坝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盘活补助24万元;普定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盘活补助32万元;镇宁自治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盘活补助14万元;关岭自治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盘活补助12万元;紫云自治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盘活补助16万元;开发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盘活补助8万元;黄果树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盘活补助6万元。
3、养老领域购买社会服务及运营补助206万元。用于养老领域购买社会服务补助186万元、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经费补助10万元、市委组织部智慧助老行动10万元。
4、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及运营补助160万元。用于西秀区鸡场乡敬老院主体工程缺口经费50万元;西秀区刘官乡、 双堡镇、轿子山镇、新场乡、黄腊乡敬老院、七眼桥老年服务中心升级转型项目20万元;镇宁自治县长者食堂建设补助15万元;安顺市养护院护理型床位改造50万元;澳维夏天长者食堂建设补助10万元;青松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补助5万元;春雷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10万元。
5、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消防安全建设补助100万元。用于支持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成人部消防改造100万元。
(二)儿童福利类677.7万元。
1、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及孤儿助学工程92.6万元。用于支持县区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工程39.6万元,其中:西秀区12.6万元、平坝区1.2万元、普定县6.6万元、镇宁自治县4万元、关岭自治县1.2万元、紫云自治县9万元、开发区2.8万元、黄果树7.2万元;用于支持孤儿助学工程48万元,其中:市儿童福利院3万元、西秀区30万元、普定县5万元、紫云自治县10万元。
2、儿童之家建设或购买服务77万元。用于支持县区儿童之家建设或购买服务70万元,其中:西秀区10万元、平坝区10万元、普定县10万元、镇宁自治县10万元、关岭自治县10万元、紫云自治县10万元、开发区5万元、黄果树5万元;购买特殊困难儿童社工服务2万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购买服务补助5万元。
3、儿童福利机构提质改造、运营补助等454.86万元。用于支持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提质改造、设施设备购置及购买服务补助97.76万元,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服务保障经费357.1万元。
4、孤儿体检项目补助等63.24万元,用于支持孤儿体检项目补助48.24万元,其中:西秀区4.4万元、平坝区8.88万元、普定县6万元、镇宁自治县8.16万元、关岭自治县6.88万元、紫云自治县6.56万元、开发区0.64万元、黄果树1.52万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5万元。
(三)社会公益类476.8万元。
1、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补助54.8万元。用于支持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18万元,其中:西秀区2万元、平坝区2万元、普定县2万元、镇宁自治县2.5万元、关岭自治县2万元、紫云自治县5万元、开发区1万元、黄果树1.5万元;乡镇集中治丧点建设补助3.8万元,其中:镇宁自治县1.3万元、关岭自治县1.3万元、开发区1.2万元;市殡仪馆(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购置)补助33万元。
2、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补助286万元。用于支持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开发区、黄果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补助80万元;社会工作服务星级站点奖补资金16万元;禁毒社工服务、婚姻家庭辅导室补助及其他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项目190万元。
3、购买服务及机构提质增效138万元。用于支持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130万元;市救助站提质增效改造项目8万元。
(四)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76万元。
用于支持普定县18万元、镇宁自治县19万元、关岭自治县17万元、紫云自治县22万元。
(五)特殊困难类及其他25万元。
安顺市社会救助中心特殊困难群众生活补助10万元,为特殊困难救群众提供生活补助(补助金或物质),有效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10万元,用于支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更好的帮助困难及其他优抚对象,让退役军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成果。安顺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活动经费5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慈善事业相关活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
(项目联系人:唐元刚,联系电话:0851—33223412;李 敏,联系电话:0851—33220791)
安顺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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