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对象 | 个人 |
办事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2、《 婚姻登记条例 》(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 3、《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
办事条件 |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
办事程序 |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5、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
所需材料 |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
受理部门 | 各县、区(民政、社管)局婚姻登记处或乡、镇婚姻登记处 |
办理地点与联系方式 | 西秀区:驼宝山广场西秀区人民政府8号楼西秀区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851-33835662 平坝区婚姻登记处:0853-4228886 普定县婚姻登记处:0853-38221300 关岭自治县民政局:0851-37221166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或镇宁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851—36220490 开发区民政局:0851-33416505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黄果树管委会大楼二楼:0851-33596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