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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民政局2026年撤销社会组织公告
(第01号)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安顺市新芽禁毒志愿者协会予以撤销登记。自公告之日起,安顺市新芽禁毒志愿者协会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安顺市民政局将安顺市新芽禁毒志愿者协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安顺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