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安顺华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未按照规定在公示期结束后1个月内携带纸质年检报告书、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我局加盖年检专用章,我局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安市民改(2025)第24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
请你组织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安顺市民政局领取《整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改正内容和要求为:在《整改通知书》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的纸质年检报告(需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及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安顺市民政局A1605室办理签章手续。如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你组织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将你组织在贵州省法人库系统中的2024年度检查申请予以退回,并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安顺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