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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民政局“民政护苗・伴童成长”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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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护苗行动开展,切实加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夯实未成年人安全屏障,守护国家未来与希望。安顺市民政局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购买社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顺市民政局“民政护苗・伴童成长”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辖区0-18岁儿童,重点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护苗行动”工作中发现的重点群体。

实施主体:安顺市民政局。

实施方式:公开询价,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中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不得将项目层层转包。

项目需求:选择安顺市西秀区6家、平坝区5家,普定县6家,镇宁自治县5家,关岭自治县5家,紫云自治县5家,经开区5家,黄果树3家儿童之家,开展服务能力提升。具体包括:不低于120次心理健康服务、120场自我保护能力提升、120场养育指导、120场社会融入支持、120场法治宣传教育、2场儿童主任培训、不低于24个重点个案服务(3/<>)。

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来源于安顺市202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第三批),预算4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由征税机关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

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提供陪伴交流、情绪疏导、亲情关爱等服务,对心理行为异常儿童实施个案干预,协助罹患精神疾病儿童送医治疗。

自我保护能力提升:开展防校园欺凌、性侵害、暴力伤害、诈骗、火灾、溺水等安全知识及应对处理技巧培训。

家庭探访:在村(社区)指导下,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进行探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儿童福利政策。

家庭养育指导: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和科学养育知识,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关注子女心理健康,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提醒。

社会融入支持:开展社交及生活技能训练,帮助儿童掌握沟通交流技巧,改善同伴关系,融入社区生活。

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儿童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儿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个案帮扶:对高风险等重点困境儿童开展深度个案服务,包括接案、收集资料、制定计划、签订协议、开展服务、结案、评估、追踪等,建立个案服务档案。

儿童主任培训:项目期间开展2期儿童主任培训,提升儿童主任工作水平和质量。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62517:00前,通过电话联系安顺市民政局,获取询价文件。

联系人:潘鑫,联系电话:15870159512,邮箱:576712189qq.com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资格证明文件(按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项目实施方案(包含总体需求分析、项目进度安排、服务流程、人员组织架构、服务质量保障、增值服务等)。

人员配备情况(专职人员和项目督导的资格证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等)。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相关类似项目业绩)。

报价单(注明总价及分项报价)。

售后服务承诺。

响应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2562716:00前递交至安顺市民政局指定地点。

    地址:安顺市综合服务中心A1609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联系人:朱悦,联系电话:33220791

六、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评分50分、商务评分40分、价格评分1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投标报价(10分)

报价得分=(有效投标人最低投标价÷有效投标人投标价)×10

10




技术分(50分)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具体方案(包括服务内容理解、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专业方法运用、关键环节控制)是否合理、流程清晰、切实可行的、实施周期在规定时间以内,由专家综合分析比较后评分:

1.服务方案不合理,分;

2.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得4分;

3.服务方案比较合理,得6分;

4.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得10分。

不提供不得分。

20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定工作进度及保障措施:

有工作进度保证承诺,提供有效合理的工作进度保障措施。

1.工作进度保障措施不合理,

2.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得3分;

3.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比较合理,得5分;

4.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合理可行,得7分。

不提供不得分。

15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定经费使用方案,经费使用方案应包含经费使用计划、预算明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经费使用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比:

1.经费使用方案不全面、针对性不强、不合理的得分。

2.经费使用方案基本合理,得3分;

3.经费使用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强,比较合理的得5分;

4.经费使用方案全面,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7分;

15




商务分40分

专职人员(10分):

持有人社部、民政部颁发的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10




项目拟派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社会工作师执业资格3年以上(以证书取得时间开始计算)得10分,3年(含)至2年(含)的得8分,2年(含)至1年的得5分,1年以下不得分。

注: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及2024年至询价截止日由本机构缴纳的任意6个月社会保障保险缴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供应商在近3年(指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有相关类似项目(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20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0




七、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接受安顺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安顺市民政局将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估和验收,评估结果与资金支付挂钩。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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