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发布
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信息的公告
因业务工作需要,安顺市救助管理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发布《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行业标准(编号MZ/T060-2015)确定定点托养服务机构,承担我站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托养照料服务项目。现向社会发布机构托养需求信息:
一、托养内容
为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日常照料、寻亲、医疗救治等服务。
二、托养机构资格要求
1.公办养老福利机构;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餐饮卫生许可证;
4.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5.养老福利机构设施设备完善。
三、托养机构提交的材料
1.托养申请书;
2.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机构功能布局、设施设备简介;
4.对托养事项的陈述,(如托养的目标群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30日止
地 点:安顺市救助管理站(安顺市西秀区紫云路106号)
联系人:吴 玲
电 话:13885325680
安顺市救助管理站
2020年 8 月20日